据海南交警公众号消息,为了加快新能源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海南省将自 2018 年 5 月 16 日零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个人或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需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获得本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过排号获取,其它小客车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具体文件如下:

此前消息,海南计划在 2030 年前实现全岛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包括一部分燃气汽车,实现步骤是政府机关用车先行,第二步是公用事业用车,比如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第三步才是私人汽车。
按照全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到 2020 年底,海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 3 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 2.8 万个以上。截至去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 1.5 万辆,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 1% 左右;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 2881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2323 个)。去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 7268 辆,是年度 4960 辆推广任务目标的 1.47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