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关于开展充电桩新国标改造升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为落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工信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668号)要求,提高充电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推进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互联互通,要求对公司充电桩接口进行新国标升级改造工作。

图为采用老版国标的国家电网充电桩设备

此次升级改造涉及2010年以来,国网公司建设的共计43818台充电桩(直流桩31214台,交流桩12604台)。2015年以后建设的充电桩,共涉及23127台(直流桩21965台,交流桩1162台)。
对于升级改造时间安排,国家电网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区域的公共充电站点,原则上7月底完成每座站点内50%的充电桩升级,年底完成另外50%;对于公交等专用充电站,与所服务车辆同步展开升级。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公司将会在8月及12月对升级改造情况进行复核。

图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国家电网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