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市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的1:0.3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对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有关示范应用规划,符合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有关技术标准,并在本市确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内运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1:1的比例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标准、运行要求等另行制定。
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在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数据解读:
1、50%:在2018年,上海市给予纯电动汽车的地方补贴依然是国家补贴的50%,这个比例和2017年的补贴比例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家补贴的退坡,地方补贴的额度将有所减少(具体见下表)。

2017年补贴

2018年补贴(消息未确定)
据此前相关消息称,2018年国家补贴将重新分配续航里程的划分,从2017年的3个等级改为5个等级。从列表中能够看到,预计2018年开始,国家将不再对续航里程100-150公里的车辆进行补贴。而对于续航300公里以下的车辆的补贴有所减少,对于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车辆增加补贴额度。
以此来看,地方补贴的额度将随国家补贴额度的调整而调整,以往续航里程在100-15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乘用车,国家将给予2万元的补贴,地方将给予1万元的补贴,而随着续航里程划分等级和补贴额度的调整,地方补贴也会随之改变。
2、30%:在2018年,上海市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条件也更为简单。在纯电模式下续航等于或大于50公里的车辆或发动机排量小于或等于1.6升的车型,地方将给予30%的补贴,而在之前,混动工况百公里综合油耗低于5.9L或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还将被地方给予1.4万元的补贴,这个政策在2018年也随之消失。
总结:从新政策来看,随着技术的升级,国家对于续航能力更高的纯电动汽车加大扶持,这也是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之路的肯定。而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国家以及地方对其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至于后续在市场上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比例值得我们继续关注。